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是人类遗留的宝贵遗产。2024年11月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正式公布,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该法明确检察机关在文物保护领域的相关职能,对提高文物保护法治化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11月12日,阿左旗人民检察院驻高新区(乌斯太镇)检察室与高新区社会事务办公室召开文物保护公益诉讼协作工作座谈会。阿左旗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驻高新区(乌斯太镇)检察室负责人陈国峻结合检察职能职责对新修订文物保护法涉及公益诉讼规定进行解读,社会事务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详细讲解了文物保护情况及文物行政部门职责权限。双方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与文物保护领域协作机制,并就构筑符合地区实际的文物保护“防护墙”等方面达成共识。会后,两家单位工作人员先后到老磴口盐务所、色林苏莫遗址等地实地走访察看,并就文物保护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下一步,阿左旗人民检察院驻高新区(乌斯太镇)检察室将与文物行政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助力文物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陈国峻还带领工作人员对社会事务办公室管理的图书馆重点区域消防设施隐患排查、灭火器使用、消防安全管理等方面提出了针对性建议。图书馆负责人认真接受提出的建议,立行立改,细化防范措施,努力为广大读者营造温馨舒适安全的阅览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