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新井煤矿“2.22”事故安全生产以案促改专项整治工作落实落细,近日,阿盟检察分院、阿左旗检察院结合“安全生产活动月”活动,联合盟、旗两级应急管理部门,邀请洗储煤企业、非煤矿山、冶金工贸、危化等18家企业代表,召开新井煤矿“2.22”事故安全生产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座谈会。
为扎实推进新井煤矿“2.22”事故安全生产以案促改专项整治工作落实落细,近日,阿盟检察分院、阿左旗检察院结合“安全生产活动月”活动,联合盟、旗两级应急管理部门,邀请洗储煤企业、非煤矿山、冶金工贸、危化等18家企业代表,召开新井煤矿“2.22”事故安全生产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座谈会。
会上,观看警示教育片、详细解读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发的“八号检察建议”精神、内容及典型案例,并结合阿左旗检察院近年来办理的安全事故类案件,提出当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与会人员还就企业经营过程中常见的法律问题和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进行了沟通交流,帮助企业了解与生产经营等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
应急管理部门表示“今天的座谈会很有必要,也很及时。企业要吸取‘2.22’事故的教训,牢固树立安全底线思维,增强‘风险即危险、隐患即事故’的责任意识,狠抓制度规范落实,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
企业代表纷纷表示“警示教育片给我们带来强烈震撼,要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同时把今天座谈会的精神带回到工作中,定期检查、排查隐患,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全员风险意识与底线思维,做到以案为鉴、警钟长鸣。”
下一步,阿左旗检察院将继续能动履职,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坐不住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与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强化行刑衔接,综合运用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手段,持续落实“八号检察建议”,为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溯源治理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