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区检察机关检察智能化应用试点工作的部署,做好辅助办案智能体基层试点落地工作,2026年8月6日,我院组织开展智能体实操专项培训,全体检察人员全员参训,实现培训全覆盖。
本次试点是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为提升辅助办案智能体在全区检察机关的实际应用作出的重要安排,作为首批试点院,我院深刻认识试点承担的任务使命,把试点工作作为重点业务统筹推进,组织全员实操培训,压实责任,推动试点任务落地落细。本次试运行系统适配盗窃、诈骗等8个常见罪名,对符合适用条件的案件,我院做到应用尽用,适用案件使用率100%,试点实践有序推进。
培训中,我院刑事检察部门员额检察官及助理围绕实战办案需求,现场演示智能阅卷、文书辅助生成等核心模块,通过实景操作演示、现场答疑解惑的方式,细致拆解各项功能操作步骤、使用技巧和注意要点,参训人员认真研学、积极交流,有效扫清应用盲区,切实提升了检察人员智能辅助办案实操能力,为常态化运用智能工具规范办案、提升质效筑牢基础。
下一步,我院将持续压紧压实试点工作责任,常态化开展智能化辅助办案系统实操实训,推动全体检察人员善用、会用辅助办案智能体,坚持科技赋能与司法初心并重,持续深化基层数智检察实践,以智能化建设赋能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