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15日,阿拉善左旗人民检察院就一起行政诉讼监督案件涉及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行政争议公开听证。听证会由副检察长谢志平主持。
听证员:
张晋伟,阿拉善盟委党校政法教研室教师
阿荣贺希格,阿拉善左旗公安局额鲁特派出所干警
王腾,内蒙古睿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人民监督员:
杨在祯,王府街道办西花园社区工作人员
基本案情:王某某申请工伤认定期间,用工单位停止缴纳其工伤保险。王某某被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其伤残等级被鉴定为九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为王某某在核定工伤待遇前已经停保,其工伤保险待遇依法应由用工单位承担。用工单位认为,王某某的工伤发生在工伤保险关系存续期间,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承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工单位依法只承担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争议之下,王某某工伤保险待遇难以兑现。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从工伤认定行政诉讼裁判结果合法性审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拒绝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事实和法律依据、用工单位维护受伤职工合法权益三个方面进行了示证分析。听证员围绕争议焦点问题,从各自专业视角客观、审慎的发表了评议意见,一致认为王某某工伤发生在工伤保险关系存续期间,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用工单位应依法承担各自赔付责任,避免争议久拖不决,受伤职工合法持续受到损害。
谢志平在总结听证时表示,本案中双方争议问题法律规则虽没有明确规定,但结合《工伤保险条例》立法目的、司法实践和案件基本事实,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依法承担工伤保险待遇支付责任,切实维护工伤职工合法权益。基于此,我院依法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用工单位制发检察建议,就该案涉及的行政和民事争议提供司法解决方案,通过个案监督实现有关法律规则正确适用的目的,促进依法行政和企业合规经营。
检察听证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主动接受监督,开展溯源治理、矛盾化解,提升办案质效的重要举措。下一步,阿拉善左旗人民检察院将结合主题教育深入开展,能动履职,主动作为,不断丰富司法为民举措,释放行政争议化解效能,用法治方式和法治思维助力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