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要求,着力提升刑事检察案件办理质效和公诉人出庭能力,6月30日,自治区检察院第四评议组对一起由我院提起公诉的受贿案件展开听庭评议工作。
本次评议的案件属于典型职务犯罪案件,案件涉案细节多、办案专业性强,对公诉人证据把控、庭审驾驭、释法说理能力提出较高要求。庭审过程中,我院承办检察官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履职,紧扣受贿犯罪构成要件及犯罪事实,有序开展法庭讯问、分层出示证据、规范进行质证辩论,完整还原案件事实、严密锁定证据链条,有力指控职务犯罪行为,同步开展法庭警示教育,充分展现了我院检察人员严谨规范的司法作风和扎实的业务功底。
庭审结束后,评议组组织召开专题反馈评议会。会上,案件承办人详细汇报了案件办理、庭前准备及庭审履职情况,主动剖析工作短板。评议组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充分肯定本次庭审程序规范、证据完整、指控有力、重点突出,高质量完成出庭公诉工作。同时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指出庭审释法说理深度不足、细节把控不够精细等薄弱环节,针对性提出专业化整改提升建议,为我院优化案件办理工作指明方向。
下一步,我院将以此次听庭评议为契机,全盘认领问题、逐项落实整改,建立常态化庭审复盘、互评提升机制,坚持以评促学、以评促改、以评促优。持续深耕主责主业,细化办案标准、精进庭审能力,不断提升案件办理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以优质检察履职维护司法公正、筑牢廉洁司法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