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分类推进基层院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秉承“大院引领、中院联动、小院深耕”的共建新格局,传承内蒙古检察机关互帮互助优良传统,推动基层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3月31日,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阿拉善左旗人民检察院、鄂尔多斯市杭锦旗人民检察院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举行基层院建设结对共建座谈会。
活动伊始,阿拉善左旗人民检察院、鄂尔多斯市杭锦旗人民检察院一行参观了新城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检察荣誉展厅、“两代表一委员工作室”等功能区域,详细了解新城区人民检察院在司法为民服务、法律监督履职、基层社会治理参与、党建品牌打造等方面的创新实践与工作成效。随后,三方围绕党建引领、业务协作、人才培养、品牌共创等议题举行座谈。
座谈会上,三方检察长分别致辞,介绍各院基本情况、特色做法及经验成果,围绕结对共建擘画发展蓝图。新城区人民检察院作为“全区先进基层检察院”,在政治建检、服务大局、为民司法及“好阿姨”“新检枫桥之家”等特色品牌建设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阿拉善左旗人民检察院立足边疆地区实际,在沿边口岸检察、公益诉讼等领域成效显著。杭锦旗人民检察院作为“全国文明单位”,其“融入式党建”品牌工程与“内蒙古自治区坚强堡垒模范支部”的建设成果,为党建引领业务提供了优秀范本。三院虽地域不同、禀赋各异,但共同的检察使命与奋斗目标为深度协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与会人员的共同见证下,三方检察长共同签署《结对共建友好院协议书》,标志着三地检察机关正式建立全方位、多领域、深层次的协作关系。此次协议的签订,是三地检察机关积极响应自治区院关于基层院分类管理、协同发展机制要求的具体实践和重要举措,这不仅标志着三方法治协作关系的正式确立,更构建起一个资源共享、理念互鉴、业务互学、人才互动、优势互补的协同发展平台。
座谈会中,三方围绕党建融合、业务提升、人才培养、品牌打造、基层治理等重点内容深入交流,明确共建方向与举措。此次共建,旨在通过构建常态化、机制化的协作关系,实现“1+1+1>3”的聚合效应。未来,三方将重点在四个方面深化合作:一是坚持党建引领,在融合共建中筑牢政治根基。通过搭建党建交流平台,共享党建品牌经验,联动开展特色实践活动,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二是聚焦主责主业,在协同共进中提升办案质效。建立案件联合评查、典型案例共同培育等机制,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检察业务领域加强经验互鉴与技术互助,共同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三是突出人才共育,在互学互促中锻造过硬队伍。建立常态化人才交流培养机制,通过互派学习、联合练兵、业务竞赛等方式,共同打造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检察人才梯队。四是深化品牌共创,在深耕特色中彰显检察担当。发挥各自优势,构建“大院专业标杆、中院优质产品、小院特色鲜明”的检察品牌集群,并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等社会治理重点领域协同发力,提升检察工作区域影响力。
此次结对共建协议的签订,是三地检察机关落实上级部署、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重要举措。三人行,必有我师。下一步,三方将秉持“平等自愿、务实高效、长期合作”原则,以共建促党建、促业务、促人才、促治理,把协议蓝图转化为工作实效,努力打造基层院分类建设结对共建示范样板,为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