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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心用情办信接访 做信访群众的“暖心人” ——记获最高检表彰“为民办实事”优秀个人 旭仁花
时间:2024-03-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接待窗口“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通知》,对2023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控申检察部门“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团队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阿拉善左旗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旭仁花同志获得“为民办实事”优秀个人荣誉称号。

该同志从事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以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以高度的工作热忱和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依法履职、用心用情做好群众信访工作,用忠诚维护党的领导,用实干践行党的宗旨,用真情回应群众期盼,先后荣获“全盟检察系统嘉奖”“全旗优秀公务员”“全旗优秀公务员三等功”“全旗民族团结模范个人”“全旗学习使用蒙古语文先进个人”“全旗最美家庭”以及首届“陕甘宁蒙”检察业务论坛三等奖等荣誉。

一、重视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

作为一名检察官,旭仁花深刻认识到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能够坚持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参加工作以来,该同志顾全大局,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地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该同志边工作边学习,虚心向其他同志请教学习,通过勤探讨、勤询问,吸取丰富的知识来弥补薄弱环节,不断将丰富的理论知识转化为指导工作实践的动能,一丝不苟、兢兢业业地对待工作,受到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好评。

二、坚持求真务实,提高工作能力

旭仁花同志在职尽责、在岗敬业,保持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坚持“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扎实完成本职工作,为社会大局稳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一是抓重点,重信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切实保障少数民族当事人使用本民族语表达诉求,参与诉讼的权利,提升控告申诉工作办案质量和服务效率,根据当地蒙古族人口主体,大多数民众不能用汉语表达诉求,不能用汉字书写自己姓名的客观实际,该同志用自己的蒙汉“双语”专长,为法律的公正实施挥洒着辛勤的汗水,书写着无悔的人生。在信访工作中,直接用少数民族语言进行交流,不仅利于拉近与上访群众的距离,增添信任,更有利于深入了解举报材料中的指向性线索,提升办案质量,一些存在风险隐患的信访案件因语言沟通方式的转换得到了有效稳控化解。2022年以来共接待来访群众来信来访100余件,均做到及时答复及时化解。二是讲实干、重担当,认真履行工作职责。2022年以来,共办理案件28件45人,特别是在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处置工作中,所办理的那某某等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涉案人数较多、涉案土地面积较大,且因历史原因存在纠纷较多,该同志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认真审查,多次实地走访、释法说理,既准确打击犯罪,又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三是立足部室职能职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少数民族干部,她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中央民族工作会议重要讲话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常态化开展“法治副校长、辅导员”进校园讲法治课及送法进社区、进企业、进嘎查等活动,用双语开展法治宣传和矛盾化解工作,当了解到基层蒙古族牧民学习法律法规的机会少的实际,自觉收集相关材料,向嘎查赠送蒙汉双语法律丛书,有效解决了农牧民学习法律法规难的问题,让“双语”服务滋润民族团结进步、助力法治阿左旗建设。在出色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积极主动承担院内和群众提交的翻译工作,每年完成的翻译材料近5万字。

三、认真履职尽责,畅通诉求服务渠道

旭仁花同志坚持“在学中干、在干中学”,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用可见可触的方式让群众感受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一是依托网上信访信息系统,持续规范群众信访接收、回复、办理和答复等各环节工作,实现信访线上办理、回复情况全流程监控。通过短信回复+书面回复+向当事人、律师当面送达办理结果等方式,实现回复答复范围全覆盖。二是深入推进重复信访治理工作,开展信访积案清理和集中治理重复信访,以“如我在诉、止于至善”的精神,持续巩固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三是不断提升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认真做好接访工作,畅通信访渠道,扎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严格落实首次申诉案件调卷审查、听取申诉人或其委托代理律师意见、加强释法说理等要求,切实提升办案质效。设立涉企控告申诉“绿色通道”,开展涉企刑事“挂案”专项清理,以法治化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四是进行经常性矛盾隐患排查,维护社会稳定。完善重大事项报告机制,主动报告涉法涉诉重大风险事项。开展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化解“百日攻坚”行动,逐案制定化解措施,积极帮助信访人进入其他申诉渠道,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落实“零报告”及值班制度,切实消除信访安全隐患。五是强化司法为民意识,向前一步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加大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力度,对属于检察机关救助范围、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不论是否申诉上访,均主动告知其获得救助的权利。联合基层组织和扶贫、民政、教育、妇联等部门,协同做好当事人救助帮扶,增强救助的针对性、实效性,切实帮助遭受犯罪侵害的困难群众解困,修复社会关系、化解矛盾纠纷,体现司法温度和人文关怀。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与妇联建立合作机制。2022年以来,共开展司法救助19件,发放救助金20余万元。

四、自身要求严格,作风形象廉洁

旭仁花同志严守宪法法律法规,时刻用组织纪律约束自身言行,用制度规定指导工作实践,处处事事严格要求自己,时时警醒自己是一名检察官,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能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始终维护人民检察官的良好形象。

面对荣誉,不骄不躁,面对困难,迎难而上。七年来,旭仁花在控申接待岗位上一直埋头干工作,用心解民忧。面对新时代群众新期待,检察工作新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对信访群众将心比心,换位思考,依法依规、用心用情,以求极致的精神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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