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检《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 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2月29日,阿左旗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座谈会。阿拉善盟公安局交管支队法制大队副大队长陈学琴、阿左旗公安局交管大队教导员王磊参加会议。副检察长谢志平主持会议,第二检察部全体检察人员参加会议。(照片)
座谈会上,检警双方共同学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的《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 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以及自治区高级法院、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司法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交通肇事相对不起诉案件移送行政处罚的工作办法》。与会人员对涉及危险驾驶、交通肇事不起诉案件反向衔接工作过程中遇到的法律理解与适用、行政处罚类型与幅度、案件会商与反馈等问题进行充分沟通并达成初步共识。
谢志平指出,发出检察意见是“督促”而非“追责”,检察意见实际上为行政执法提供了线索来源,检察机关跟进监督行政处罚执行效果,是将司法触角向前延伸,促进形成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之间的治理闭环,解决违法行为人所受公法责任全面承担的问题,更好从源头上预防犯罪,推动诉源治理。
陈学琴表示,公安机关高度重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意见,推进行刑反向衔接是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重要制度安排,是促进依法行政、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的有力举措,公安机关将不断深化与检察机关的配合协作。
下一步,阿左旗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机制,强化内外联动、凝聚行刑共治合力,切实提高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实效,做好不起诉工作的“后半篇文章”。
名词解释: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也称“两法衔接”,包括行政执法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正向衔接和司法机关向行政执法机关移送行政处罚案件的反向衔接,是检察机关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衔接配合,共同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共同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