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以“看得见”“听得到”的形式,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消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及社会公众对司法办案的疑虑,解开当事人心结,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为深入落实《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和《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发挥人民监督员制度优势,增强司法办案的透明度,切实提高执法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促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5月8日下午,阿左旗检察院把听证室“搬”进社区,送到“家门口”,就一起交通肇事案开展上门听证。小案细办,让当事人感受司法温暖。
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在事故发生后饱受痛失爱子的折磨,同时担心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无法工作,让家庭承担经济压力。检察官主动联系进行全面、充分的释法说理,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了解法律规定后,被检察机关严格依法又人性化的处理所打动,表示今后一定会更加珍惜检察机关给自己从新开始生活的机会,努力放下过去,同时做好法治、检察工作宣讲员。
依法能动履职,办好群众身边“小案”,以“办小案就是办百姓人生”的情怀,不断彰显检察司法人文关怀,深入社区进行公开听证,是落实最高检积极探索上门听证、提升诉源治理水平的实际举措。阿左旗人民检察院将结合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继续深入探索“上门听证”方式,开展释法说理,传递检察温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执法司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处理、每一件事情办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